进一步治疗的目标是达到血小板计数持续性上升,使药物不良反应最小化的同时维持机体止血平衡,以期获得疾病缓解。新版共识将缓解定义为在不接受ITP特异性治疗的情况下维持PLT≥30×109/L.依据作用机制可将治疗方法分为2类,首先是1次(或1周期)应用诱导长期反应(如利妥昔单抗、脾切除)的治疗;第2类则是需要持续应用方可维持疗效的治疗(如TPO-RA、免疫抑制剂等)。
证据充分的药物:①TPO-RA:包括
治疗前需检测HBV,并给予革兰阳性球菌疫苗预防感染(Ⅳ级,C级推荐)。③福坦替尼:通过抑制脾酪氨酸激酶减少抗体介导的血小板破坏,在多种治疗(脾切除、TPO-RA、利妥昔单抗)失败患者中的总体反应率为43%,但4~6周时的稳定反应率仅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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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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