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患者接受
妊娠期患者使用劳拉替尼存在一定致畸、流产风险,且服用劳拉替尼会影响激素类避孕药物的效果,患者应充分了解风险,必要时选择正确的避孕措施。
劳拉替尼治疗如导致较明显的消化系统副作用、肝功能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异常、间质性肺病、心功能异常,患者应入院接受处理。
什么情况下应该调整用药剂量或永久停药?
需调整用药剂量
对出现2/3级中枢神经系统异常,或一些2级以上副作用(视实际情况由医生决定)的患者,应在副作用缓解后,考虑减量服用劳拉替尼。
初次发生高胆固醇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的患者,症状恢复或缓解后可按原剂量服用劳拉替尼,症状再次出现则需减量服药。
对出现II度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应暂停服用劳拉替尼,直至心电图检查PR间期>0.20秒后减量服药;对首次出现完全房室传导阻滞的患者,在暂停服用劳拉替尼,等待症状缓解的同时,可考虑放置心脏起搏器,如患者放置起搏器,则可继续原剂量服用劳拉替尼,未放置起搏器患者需减量服药。
永久停药的情况
间质性肺病/肺炎;
4级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患者再次出现完全房室传导阻滞,且不愿放置起搏器;
由于存在肝功能损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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