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肿瘤治疗的漫长征程中,
西妥昔单抗主要用于治疗表达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的转移性结直肠癌以及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等。EGFR是一种跨膜糖蛋白受体,在细胞生长、增殖、存活和分化等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许多肿瘤细胞中,EGFR会过度表达或异常激活,导致肿瘤细胞的快速增殖、侵袭和转移,同时还会抑制肿瘤细胞的凋亡。西妥昔单抗作为一种人鼠嵌合型单克隆抗体,能够高特异性地与EGFR的细胞外结构域结合,阻断EGFR与其配体的结合,从而竞争性抑制EGFR信号通路的激活。这一阻断作用可有效抑制肿瘤细胞的增殖,诱导肿瘤细胞凋亡,同时还能抑制肿瘤血管生成以及肿瘤细胞的迁移和侵袭能力,全方位地发挥抗癌作用。
在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治疗方面,
对于头颈部鳞状细胞癌,西妥昔单抗同样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治疗中,西妥昔单抗联合放疗已成为标准治疗方案之一。与单纯放疗相比,联合治疗能够显著提高患者的局部控制率和总生存率。在一项国际多中心的III期临床试验中,对不能手术切除的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分别采用单纯放疗和放疗联合西妥昔单抗治疗。结果显示,联合治疗组患者的中位总生存期明显长于单纯放疗组,且局部复发风险显著降低。这一成果改变了局部晚期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治疗模式,为患者提供了更好的治疗选择。在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治疗中,西妥昔单抗联合化疗也显示出良好的疗效。它可以改善患者的生存质量,延长生存时间,为这类预后较差的患者带来了生存的曙光。
在安全性方面,
西妥昔单抗的推荐使用剂量和方法因治疗的肿瘤类型以及联合使用的其他药物而有所不同。在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治疗中,通常初始剂量为400mg/m²,静脉滴注2小时,之后每周剂量为250mg/m²,静脉滴注1小时。在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的治疗中,与放疗联合使用时,西妥昔单抗的初始剂量为400mg/m²,在放疗开始前一周给予,之后每周剂量为250mg/m²,直至放疗结束。在与化疗联合治疗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时,剂量方案可能会根据具体化疗方案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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