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
3.特殊人群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孕期禁用本品,药物可能对胎儿造成致畸风险;哺乳期女性需在停药后至少4个月内避免哺乳,确保药物完全代谢,避免影响婴儿健康。老年人(≥65岁):老年人身体机能相对较弱,且可能合并其他基础疾病(如心血管疾病、肝肾功能异常等),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用药期间密切监测身体反应,根据耐受性调整剂量。儿童及青少年:12岁以上儿童(体表面积≥1.0㎡)可使用本品,剂量需根据体表面积调整;12岁以下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明确,不建议常规使用,特殊情况需由医生评估后谨慎使用。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轻度至中度肝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但需定期监测肝肾功能;重度肝肾功能损害患者,不建议使用本品,以免加重肝肾功能负担。有心脏基础疾病患者:需在用药前全面评估心脏功能,用药期间定期监测心电图和心肌酶谱,警惕QT间期延长和心肌损伤,出现异常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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