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用量
推荐剂量:600 mg,口服,每日两次,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
治疗持续时间: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
不良反应管理:若出现不良反应,可考虑中断治疗或降低剂量。
联合治疗要求:接受
不良反应
卵巢癌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10%):
恶心、疲劳(包括乏力)、贫血、AST/ALT升高、呕吐、腹泻、食欲下降、血小板减少、味觉障碍、中性粒细胞减少、血肌酐升高、呼吸困难、头晕、消化不良、光敏反应、白细胞减少。
BRCA突变mCRPC患者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20%):
疲劳(包括乏力)、恶心、贫血、ALT/AST升高、食欲下降、皮疹、便秘、血小板减少、呕吐、腹泻。
注意事项
1、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急性髓系白血病(MDS/AML)
接受鲁卡帕尼治疗的患者中出现过MDS/AML,部分病例为致命性。需在基线及之后每月监测患者的血液学毒性,根据反应严重程度中断或降低剂量。若确诊MDS/AML,应停药。
2、胚胎-胎儿毒性
特殊人群用药
1、孕妇
基于动物研究结果及其作用机制,孕妇使用鲁卡帕尼可能对胎儿造成伤害。目前尚无孕妇使用鲁卡帕尼的相关数据,无法评估药物相关风险。应告知孕妇本品对胎儿的潜在风险。
2、哺乳期
目前尚无关于鲁卡帕尼是否存在于人乳中、对乳汁分泌的影响,以及对母乳喂养婴儿影响的数据。由于鲁卡帕尼可能对母乳喂养婴儿产生严重不良反应,建议哺乳期妇女在鲁卡帕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2周内不要进行母乳喂养。
3、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和男性
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开始鲁卡帕尼治疗前进行妊娠检测。
建议有生殖能力的女性在鲁卡帕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6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基于遗传毒性和动物生殖研究结果,建议有生殖能力女性伴侣或伴侣已怀孕的男性患者,在鲁卡帕尼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同时建议男性患者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给药后3个月内不要捐献精子。
4、儿科用药
5、老年用药
卵巢癌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方面未观察到显著差异。
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老年患者(≥65岁)与年轻患者(<65岁)在安全性方面未观察到显著差异。
6、肾功能损害
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鲁卡帕尼剂量。尚未在肌酐清除率<30mL/min的患者或透析患者中研究鲁卡帕尼的用药情况。
7、肝功能损害
轻度至中度肝功能损害患者无需调整鲁卡帕尼剂量。尚未在重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中研究鲁卡帕尼的用药情况。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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