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拉尼用药注意事项
1、肝毒性
在接受艾德拉尼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或未经批准的联合方案治疗的患者中,16%的患者出现了致命和(或)严重肝毒性。避免艾德拉尼与其他可能引起肝毒性的药物同时使用。在治疗的前3个月,每2周监测所有患者的ALT和AST;接下来的3个月,每4周监测一次;之后每1至3个月监测一次。如果ALT或AST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的3倍,则每周监测肝毒性,直至恢复正常。如果ALT或AST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的5倍,则暂停艾德拉尼给药,并继续每周监测AST、ALT和总胆红素,直至异常情况消失。
2、严重腹泻或结肠炎
在接受
3、肺炎
接受艾德拉尼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了致命和严重的肺炎。临床表现包括间质性浸润和组织性肺炎。监测接受艾德拉尼治疗患者的肺部症状。对于出现咳嗽、呼吸困难、低氧血症、影像学检查显示间质性浸润或血氧饱和度下降超过5%等肺部症状的艾德拉尼用药患者,暂停给药直至确定病因。如果确诊为症状性肺炎或组织性肺炎,则开始使用皮质类固醇进行适当治疗,并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4、感染
在接受
5、肠穿孔
接受
6、严重皮肤反应
接受艾德拉尼治疗的患者中出现了致命性的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征(SJS)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病例。还出现了伴有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和全身症状的药物反应(DRESS)病例。对于有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病史的患者,禁用艾德拉尼。如果怀疑SJS、TEN或DRESS,则暂停艾德拉尼治疗,直至确定反应病因。如果确诊为SJS、TEN或DRESS,则永久停用艾德拉尼。接受艾德拉尼治疗的患者中还报告了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3级或以上)的皮肤反应,包括剥脱性皮炎、皮疹、红斑性皮疹、全身性皮疹、斑状皮疹、斑丘疹、丘疹性皮疹、瘙痒性皮疹、剥脱性皮疹和皮肤病。监测患者是否出现其他严重或危及生命的皮肤反应,并永久停用艾德拉尼。
7、过敏反应
接受
8、中性粒细胞减少症
在接受艾德拉尼与利妥昔单抗联合治疗或未经批准的联合方案治疗的患者中,58%的患者出现了3级或4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在治疗的前6个月,至少每2周监测一次血细胞计数;当中性粒细胞计数低于1.0 Gi/L时,至少每周监测一次患者情况。暂停艾德拉尼治疗直至症状缓解,然后降低剂量恢复治疗。
9、胚胎-胎儿毒性
根据动物实验结果及其作用机制,艾德拉尼可能对孕妇腹中胎儿造成伤害。动物生殖研究显示,在器官形成期给孕鼠使用艾德拉尼,在系统暴露量为患者推荐剂量150 mg每日两次的12倍时,可导致胎鼠体重下降和先天性畸形。告知孕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建议育龄女性在艾德拉尼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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