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共纳入83例存在FGFR3变异的患者,并将其分为3个队列:仅EV治疗组(n=44)、Erda->EV组(n=24)、EV->Erda组(n=15)。大部分患者(72%)在接受厄达替尼治疗前接受过≥2线治疗,其中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占比87%,铂类化疗占比64%。未接受过EV治疗的队列接受厄达替尼治疗的中位PFS为7.5个月,接受过EV治疗的队列接受厄达替尼治疗的中位PFS为4.0个月(HR=0.78;95%CI=0.35-1.7)。未接受过EV治疗队列的厄达替尼治疗ORR为33%,接受过EV治疗队列的厄达替尼治疗ORR为31%(OR=1.1;95%CI=0.29-4.1)。未接受过厄达替尼治疗患者接受EV治疗的中位PFS为6个月,接受过厄达替尼治疗患者接受EV治疗的中位PFS为5.3个月(HR=0.61;95%CI=0.34-1.09)。未接受过厄达替尼治疗队列的EV治疗ORR为54%,接受过厄达替尼治疗队列的EV治疗ORR为32%(OR=2.5;95%CI=0.87-6.3)。
本研究对接受新型治疗药物的FGFR3变异LA/mUC患者开展多中心回顾性分析,结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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