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贫血临床研究中已报告接受贝组替凡治疗的患者出现贫血。应在治疗开始前及治疗期间定期监测患者的贫血情况。对于发生3级贫血的患者,应暂停贝组替凡治疗,并按照标准医疗实践进行处理,包括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ESA),直至贫血缓解至≤2级。对于复发性3级贫血,应停用贝组替凡。对于发生4级贫血的患者,应暂停贝组替凡治疗。若出现复发性4级贫血则永久停药。
2.缺氧临床研究中已报告接受贝组替凡治疗的患者出现缺氧。应在治疗开始前及治疗期间定期使用脉搏血氧仪监测患者的血氧饱和度。对于3级无症状性缺氧,可考虑给予吸氧并继续或暂停治疗;若暂停治疗,待缺氧缓解至≤2级后,可降低剂量恢复用药。对于发生3级症状性缺氧的患者,应暂停贝组替凡治疗,处理缺氧后降低剂量恢复用药;若症状性缺氧持续复发,应停药。对于4级缺氧,应永久停药。
3.胚胎-胎儿毒性基于作用机制和动物研究结果,贝组替凡用于孕妇时可能导致胎儿伤害,包括流产。在开始贝组替凡治疗前,应确认有生育能力女性的妊娠状态。由于存在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及最后一剂给药后至少1周内,必须使用高效避孕方法。
4.VHL病相关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患者的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在接受贝组替凡治疗的VHL病相关中枢神经系统血管母细胞瘤患者中,已观察到中枢神经系统出血,包括致死性病例。医师在治疗此类患者时,应警惕中枢神经系统出血的症状和体征,一旦出现异常需及时评估和处理。5.辅料相关注意事项本品每片含钠量低于1mmol(23mg),基本可视为“无钠”,对需要限制钠摄入的患者无显著影响。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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