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剂量减少推荐方案为管理不良反应,应考虑中断治疗或减少剂量。推荐的剂量减少方案:起始剂量:每日两次,每次口服600毫克,第一次减量:每日两次,每次口服500毫克,第二次减量:每日两次,每次口服400毫克,第三次减量:每日两次,每次口服300毫克。
2、具体不良反应剂量调整血液学不良反应(1)在患者从既往化疗引起的血液学不良反应(1级或更低)中恢复之前,不应开始使用鲁卡帕尼(rucaparib)。(2)对于持续性血液学毒性(超过4周),应按上述建议中断本药治疗或减少剂量;每周监测血常规直至恢复。(3)如果4周后指标仍未恢复至1级或更低,或怀疑出现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急性髓系白血病(AML),应将患者转诊至血液科医生进行进一步检查(包括骨髓分析和细胞遗传学血样检查)。(4)如果确诊MDS/AML,应停用本药。
3、特殊人群不良反应调整(1)肾功能不全时的剂量调整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30-89毫升/分钟的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小于30毫升/分钟的患者,无可用数据(2)肝功能不全时的剂量调整轻至中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不超过正常上限的3倍[3×ULN]或天冬氨酸转氨酶大于正常上限的患者,不建议调整剂量。重度肝功能不全:总胆红素大于3×ULN且天冬氨酸转氨酶任意水平的患者,无可用数据。如有需要,请咨询康必行海外医疗医学顾问:4006-130-650或扫码添加下方微信,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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